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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春洋:激励方法 (1)

品牌战略研究专家、诗人。现任广州嘉煌品牌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、中国国际品牌协会特聘专家、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、中国诗歌学会会员、广州市作家协会会员。已出版的主要著作有:《中国古代文化常识》、《现代学校管理》、《品牌论》、《品牌定位》、《品牌文化》。 待出版的著作有:《暮色中的... [联系专家]
作者:乔春洋  来源:管理人网  2009-09-29 18:25:25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】  我要评论

  人的动机和行为取决于人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,因此研究激励方法也是从这两个方面入手。在这两种因素之中,内因是决定因素,外因虽然影响很大,但也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。

  激励的方法很多,比如:设置目标,引导行为;鼓励参与,促进行为;培训提升,促进发展;树立楷模,提供典型;物质奖励,荣誉表彰;等等,著名学者劳伦斯·彼德在《彼得原理》一书中总结的14种激励方法也颇具借鉴意义。这14种方法是:

  1.薪资法

  只要表现优异就能获得薪资。

  彼德认为,如果要视薪资为有效的诱因,那么必须具备某些先决条件。薪资非常重要,而且人人皆可取得。然而无论薪资多么重要,除非它与工作表现发生直接关联,否则薪资绝非刺激工作的最佳诱因。

  2.升迁法

  当升迁人选足以胜任新职时,他才会将升迁视为一种报酬。

  在一个聘请了各类专家的组织中,最好针对不同的人才建立不同的升迁管理制度。如此一来,各专业领域便有其特殊的升迁方式,而且也不至于会有为奖励杰出的研究员或技术专家,而将他们升为无法适任的管理级人员的情形发生。传统的升迁制度缺乏一个有效报酬制度应有的弹性。在一个健全而有效率的奖励制度中,报酬应该是可望亦可及的,它必须与优异的表现伴随而生,并且必须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兑现,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。但是,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组织却少之又少。

  3.地位法

  有系统地提高优秀员工所在职务的地位,以资鼓励。

  使各层级员工的工作环境能够体现出他们各自的“地位”,但这种方法应该完全与企业的特色相协调。

  4.效率法

  鼓励员工相信,效率为报酬的依据。

  如果想以报酬作为激励员工工作能力的诱因,其先决条件是员工视工作效率为报酬的依据。一名经理无从得知报酬对员工到底重不重要,但是只要他按照公司既定的报酬政策,奖励表现杰出的员工,就一定能在以效率为报酬依据的基础上,激发员工的工作动机。

  5.建议法

  依表现优劣,赏罚分明。

  如果报酬与表现休戚相关,那么报酬就应该明显得能够让人感受到有与无之间的差异。此一概念不仅适用于薪资制度,也适用于其它奖励制度。

  为表现不好的员工加薪5%,为表现杰出的员工加薪10%,是一项不明智之举。对于这种奖赏制度,各家看法殊异。然而事实一再证明,这并不能有效地提升员工的工作动机,也无法强化员工的贡献。

  对表现好的员工提供报酬奖励,对最差的员工只有基本报酬。

  6.利润法

  让所有员工共同分享利润,使公司成为全体合作的企业,使每一个员工都有机会成为企业的“主人”。

  7.保护法

  福利应该能为员工提供实质的安全感及有意义的享受。

  借着额外的福利,提供员工安全感与享受,以强化员工的工作能力,将福利作为员工表现优异时的报酬,不但是效果良好的诱因,而且也能强化整个体系内各个阶层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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